开票规则
尊敬的用户,欢迎阅读丹阳行发票申领开票规则,本规则阐述的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丹阳行发票申领所提供的服务。
1.线上发票申领暂时不支持电子发票,请您选择开具纸质发票,丹阳行将在一个月内为你安排发票打印并寄出。
2.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发票内容仅支持开具“停车服务费”。
3.停车消费中,各种形式的折扣券金额不支持开具发票。
4.余额充值活动赠送金额不支持开具发票。
5.如您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企业报销,根据国家税务相关政策要求请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如您的单位是非企业性质或您要求开具个人名义抬头,您可以选择“个人/非企业单位”的开票选项,则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6.您每次提交申请的纸质发票可以选择快递到付或上门取票,到付发票自行支付快递费给快递公司,快递费发票请您及时向快递公司索要。暂不支持港、澳、台地区邮寄。
7. 如您错填发票抬头信息需要进行修改,请您及时联系丹阳行客服人员为您处理;如果发票已经寄出,还请您收到发票后立即跟客服人员联系。
8.因您个人填写发票信息和快递信息有误等原因产生的发票退票及重寄的往来费用,需由您本人自行承担。
9. 丹阳行客服电话为0511-86903456。